欢迎来到初中升学网!

手机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初中升学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6-24 15:32:57

不少人想要了解招生信息,安徽初中升学网​小编准备了相关内容,有关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感兴趣往下看吧!

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安徽初中升学网已经为你准备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巢湖市2024年中考

  为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4〕9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学校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持续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1)九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2)八年级。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信息技术30分。地理实行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考生免试英语听力,须凭《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障碍鉴定书”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后于6月12日前报市招生办核准。

  (二)统一考试时间

  2024年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具体安排另行规定。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其中分数部分以整数形式呈现。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成绩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信息技术考试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分为A、B、C、D共4个等级。体育考试: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以下为D等级。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九年级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24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信息技术等学科毕业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合教〔2018〕93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公章,报市教体局审核。6月9日前,各初中学校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市教体局教研室负责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四、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等,2024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规定执行。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执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各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准考证号及相关材料于6月25日前报市招生办。

  五、阅卷

  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教体局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统一评分标准。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六、招生

  (一)招生条件

  1.普通高中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2024届、2023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4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非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市被录取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中专学校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巢湖市二中自主招生排球特色项目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面向巢湖市外招生计划另行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印发。

  (三)志愿设置及说明

  1.志愿设置全市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3+2”高职及中专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二中、四中自主招生,设1个志愿。第一批次:市一中、二中、四中联合招生(包括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设1个志愿。第二批次:第一轮:烔炀中学与合肥一中共建班招生,设1个志愿。第二轮:烔炀中学、槐林中学两所省示范高中招生(包括指标到校生),设A、B共2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市示范高中(市六中)招生,设1个志愿。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2.有关说明(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填报第一批次巢湖市一中、二中、四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联合招生志愿基础上,增设三个意向(一中意向、二中意向、四中意向)。考生可结合实际,选报且限报一个意向,不选报或多选报意向视为放弃第一批次三校联合招生志愿。市招生办对填报第一批次巢湖市一中、二中、四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含自主招生),按照录取原则,分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确定三校联合招生录取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再按其填报的意向学校预录取(分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入围意向的考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所有填报该意向的考生直接录取;入围意向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统招生、指标到校生),所有填报该意向的考生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分别进行均衡派位、摇号到意向或意向预录取未满的学校。(3)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方法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必须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报考自主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所有等级排序均遵循金牌原则。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照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全市各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名考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情况从市外随迁转学到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巢湖市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应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在外地就读具有外地学籍的我市户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报考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3+2”高职,必须参加我市中考,否则不予录取。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体育类、科技类自主招生2024年市一中、二中、四中自主招生有关要求见《巢湖市2024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自主招生类别计划数招生,不得进行类别间调剂,不得超计划招生。市一中、二中、四中(简称“三校”)体育类自主招生专业考核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报考三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条件且测试合格的体育类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巢湖市2024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对申请报考科技类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参加由教育部门主办或主导的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科技比赛获奖证书,各校依据积分方案,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市招生办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24年市一中、二中、四中自主招生办法(含考核细则、报名要求等)经审核后另行公布。(2)面向巢湖市外招生巢湖市二中自主招生排球特色项目招生计划单列,面向巢湖市外、合肥市内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及人数另文印发。(3)合肥市区学校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自主招生合肥市区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足球、排球特色项目,以及合肥二中(艺术类特色学校)可面向四县及我市招生,我市学生可报考如下学校自主招生项目。学校面向四县一市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合肥五中自主招生排球特色项目(男2人、女2人),合肥一中滨湖校区自主招生足球特色项目(男5人),合肥十中自主招生足球特色项目(女3人),合肥十一中自主招生足球特色项目(女5人),庐阳高中自主招生足球特色项目(男4人),合肥二中艺术类特色学校(美术50人),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发布。6.补录工作第一次招生录取后,由市招生办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具体办法由市招生办制定并发布。7.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事宜。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考生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避免其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各民办高中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执行,严禁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公民办学校都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二)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除巢湖二中自主招生排球特色项目可面向其他县区招生外,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巢湖市范围内招生。除合肥市区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足球、排球特色项目,以及合肥二中(艺术类特色学校)可面向我市招生外,我市以外的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

  (三)严格考试招生录取程序。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必须经过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否则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把关,并于中考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市教体局按要求将考生成绩导入省中小学学籍系统。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于9月30日前按程序完成学籍注册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四)切实落实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以及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接收已被中专学校录取的学生或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学校下达高考录取指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自主招生方案。中专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皖教职成〔2018〕4号),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严禁以举办对口升学班、保证升学、安排就业等名义进行违规承诺和招生,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要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专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为中专学校提供有序招生环境。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提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由合肥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或不予发放地方有关奖补资金。

  (五)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考生、方便中专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鼓励中专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和专业名单转发给学生家长,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考有招生资质且下达招生计划的中专学校。中专学校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确保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六)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有关政策,对中考网上评卷对答题方式的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做好具体指导和相关政策解答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生源就近入学、合理选择初中学校。同时,要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指标到校生等条件严格审查。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所有毕业学生去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按规定妥善做好毕业生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安排。

如有初中升学、报考、志愿填报、中专升学等疑问,可【在线咨询】解答.

以上是“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如果想要掌握各大学校招生信息,可点击咨询专业老师

本文标题:巢湖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链接://www.wearston.com/news/show-htm-itemid-22297.html

快速咨询通道

请选择想要咨询的问题:
地区:
姓名:
电话:

升学指导

手机扫一扫 添加客服

在线预报名

加入群聊

微信扫一扫 立即加群

招考资讯

扫码获取,最新消息

合作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