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福建省户籍的学生能否在福建省参加高考?

   日期:2024-08-29 14:00:36     来源:初中升学网    浏览:    

非福建省户籍的学生能否在福建省参加高考?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委〔2018〕7号)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非福建省户籍的学生能否 在福建省参加高考?.png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解读:这几类情形的人员,在年度普通高考报名之前将户籍迁入我省,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有实际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工作调动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公务员或在编干部职工调动,以及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正式员工调动。中央直属在闽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须经在闽省级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确认;省属及以下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必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人事管理部门确认。

——人才引进身份须经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

——驻闽部队现役军人身份须经驻闽师旅级及以上部队的政治工作部门确认。

——库区移民身份须经我省县(市、区)及以上库区移民管理部门确认。

2.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3项规定执行。

解读:这一条是针对年度普通高考报名之前,因投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人员。被投靠人必须具有我省户籍,且仅限父母一方或者是法定监护人。报考条件根据被投靠人户口登记情况分为两种情形:

——被投靠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5”),投靠人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有实际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被投靠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35”的),按第3项规定执行。

3.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的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解读:这种情形是指通过购房等其他原因将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的人员。如果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按应届毕业班学生、往届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等不同群体,在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要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2.往届生。(1)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2)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同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也必须满3年。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同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必须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解读: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是由于其父母在我省务工或就业,为建设新福建作出贡献。

《通知》规定了随迁子女申请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随迁子女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有近3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负责核查。同时,为防止有人冒用随迁子女身份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所在高中阶段学校或考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解读:这类考生为外国侨民,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及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温馨提示

1.关于报名后将户籍或学籍转出我省的人员

在我省报名后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关于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

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第1至3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不能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可以申请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仅限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3.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是表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最有力的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如果准备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其父母一方应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或纳税,以免影响孩子今后报考。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教育部规定,可以回户籍所在省份报考。

相关情况可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具体报名条件以当年福建省招生委员会颁布的高考报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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