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念及在校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
三、免学费申请: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表》递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其中,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需同步提交《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汗户号页、学生姓名页等信息)。
免学费评定:
四、中职免学费学生名单经由学校领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