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中考报名在即,很多同学还有相关疑问,江西初中升学网给大家整理了江西中考报名热点问题解答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这个问题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江西中考兼报规定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重点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中专、高职和高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报考师范定向类未录取考生可以录取到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能否录取到重点高中,由各设区市自定。
二、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和师范定向招生的条件有哪些?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三、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方式?
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四、听力残疾考生的英语听力测试有什么规定?
为保障考生权利,听力残疾的考生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五、师范定向类考生录取后,是否要签订协议书?如何签订?
师范定向类考生录取后,必须与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定向培养学校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农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
《协议书》的签订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县(市)教育局统一办理。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被录取的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培养院校和师范定向生个人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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